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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動症全名是注意力缺損症候群,在精神醫學中早已是正式的診斷,但是對於到底這算不算一種疾病,卻一直有不同的聲音。隨著藥物治療的療效與安全性越來越被認可,一般大眾的接受性不斷在提升,這幾年來反對的聲音也越來越小。

 

這裡筆者要提出一個可能會被精神科同僚批判的意見:其實注意力缺損症候群並不是一種疾病過動兒就是古之獵人在基因上的遺留。想想看,一個好的獵人必須具備甚麼特質? 1. 好的體力,可以一直不斷的移動 2. 必須能注意到任何的風吹草動,才能發現獵物或逃開危險。換句話說除了運動量大外,注意力也要能不斷轉移,而這不就是過動兒的特質嗎?

 

義大利小孩一直在街上跑來跑去,吃飯時才回家,難怪義大利人會說沒有過動症。看看台灣的小孩,很小就上才藝班、幼稚園,小學後又需要長時間坐著,專注課業,作業考試繁瑣又一堆小陷阱。不要說是過動兒,智商高又耐心低的小孩可能都會抓狂不想念書。

 

即使不用上課,沒地方可以跑跑跳跳;即使有,大人沒時間陪也不敢放小孩出去玩。這或許可以解釋台灣發現有8%的小孩有注意力缺損症候群,但其他國家卻是3-5%

 

既然注意力缺損症候群不是一種疾病,這一點應該會讓過動兒的父母心情好很多,那是不是就不用吃藥「治療」了呢?我的答案是「要」,為什麼?

 

因為他們會輸在起跑點上把自己當作壞小孩,甚至衍生更嚴重的行為問題。過動兒容易不守秩序,無法好好學習,考試成績差。他們容易被老師處罰歧視,被父母責罵,甚至毆打,很多嚴重的被虐兒其實都是過動兒。

 

或許您會覺得很諷刺,把一群適合當獵人的小朋友養在狹小的公寓裡,關在教室,再因為他們無法靜下來好好學習、考試而餵他們吃藥!但這真的是迫於現實。

 

值得高興的是,治療注意力缺損症候群的藥Methylphenidate熟悉的商標名是利他能,有人稱其為聰明藥)已經累積了50年以上的經驗。當年最先使用的過動兒應該也60歲了。治療的安全性早已無庸懷疑,有需要時請提早用藥,不要讓他們輸在起跑點上,他們不是生病,更不是壞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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